2018年甘肃临夏康乐县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70名招聘方案


为弥补康乐县公安交管部门警力不足,比较好适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城乡道路管理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从事公安交通协管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凌鹏(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
金光元(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马 昱(县政府副县长)
马明祥(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
陈进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陈志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邓小华(县教育局局长)
包正川(县卫计局局长)
苏栓宁(县保密局局长)
罗 鹏(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彩林(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陈进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70名(男性65名、女性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交警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
2、全日制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3、具有康乐县户籍;
4、大专学历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3 CM,矫正视力5.0以上。
6、同等条件下,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持有C1驾驶证或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公文写作专业人才以及扶贫户中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者限期调离的;
(4)其他原因不适合做交通协管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4月19日至27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4 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康乐县政务大厅(康乐县新治街小学对面)。
3、资格初审。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填写《康乐县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白底免冠彩色2寸照片5张;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考生。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10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准考证的印制、发放由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考试
1、笔试:
(1)组织领导。笔试工作由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笔试各项具体工作。笔试试卷的、试卷的模拟运和阅卷工作由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培训部负责;巡考人员从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笔试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考场的安排由县教育局负责;监考教师由县教育局抽调;笔试成绩的公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他工作人员从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
(3)笔试的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8年5月13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康乐中学。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5月16日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组织领导。面试工作由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为使面试工作比较加公平、公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培训部负责具体面试工作。面试考场的安排由康乐县教育局负责;监督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从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8年5月20日,面试地点康乐中学。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面试通知单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实行百分制,现场评分,当场亮分。
面试工作详见《康乐县关于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面试方案》。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2018年5月22日公布考试成绩。
(四)体能测试
(1)组织领导。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测评工作领导小组,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卫计局抽调人员成立监督组、综合组、证件查验组、抽签记分组、引导组、考务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等工作小组,按照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原则,共同完成体能测试工作。
(2)测试对象。按聘用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数达不到体能测试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行体能测试。
(3)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2018年5月23日,体能测试地点康乐中学。
(4)测试内容。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能测试详见《康乐县关于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体能测试工作方案》。
(五)体检
(1)组织领导。为了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抽调人员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原则,共同完成体检工作。
(2)体检对象。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时间2018年5月24日,体检地点康乐县人民医院。
(4)体检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试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工作详见《康乐县关于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体检工作方案》。
(六) 考察政审
(1)组织领导。为了确保考察政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考察政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光玺
副组长:马昱、马明祥
考察政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郭彩林(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2)政审对象。体检合格人员按聘用计划1:1.2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数达不到政审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行政审。
(3)政审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5月27日
(4)政审内容。政审内容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审工作详见《关于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政审工作方案》。
(七)公示和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员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底聘用70名为止。聘用人员公示时间:2018年5月29日。
此次考试成绩保留三个月,三个月内如有职位空缺,可从公示无异议人员中依序递补。
五、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管理:本次聘用的临时交通协管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配发交通警察的装备和服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康乐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并收回配发的装备及服装。
(二)工资待遇:工资标准按照康乐县招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2500元。
六、抽调工作人员及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26人,具体抽调人数为:县纪委(监委)3人,县保密局2人,县委组织部3人,县教育局2人,县人社局5人,县公安局10人,县卫计局1人;另由县教育局抽调笔试监考教师10人,体能测试监考教师(体育教师)4人;由县卫计局抽调医护人员2人。请以上单位将抽调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8日前报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招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后勤保障服务
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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