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临夏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基知识备考:劳动合同的解除
2019年甘肃临夏事业单位招聘587人公告(第二批)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8:00-10月17日20∶00,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上午,三类考试同步在临夏州举行,为了帮助各位考生能够比较好的备战事业单位考试,临夏中公教育为大家准备了临夏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备考知识:劳动合同的解除。希望各位考生能及时查看,助您一臂之力。
在甘肃事业单位考试笔试中,公共基础知识是考点的科目,这其中法律科目中的劳动合同法也越来越多的被拿来考察,考点相对比较简单,需要考生准确记忆用工关系的建立、工资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合同的解除这些重要条款,因此,在学习的过程中,需要老师对该部分知识的重点以及考法明确点出,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题。
【题再现】李某在一家企业工作,如果他希望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下面各项表述中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
A. 李某应当提前三日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B.李某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C.李某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D.李某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通知企业解除合同。故本题答案为A。
【题再现】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
A.即时终止 B.延续半年后终止
C.延续后终止 D.延续到医疗期满后终止
【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该顺延到医疗期结束。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仍然需要治疗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医疗补助金为6到12个月本人工资。”故本题答案为D。
中公专家点评:劳动合同法知识本身不是很难,但是需要我们准确记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多种情形,建立在对知识点的准确把握之上,方可快速准确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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