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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省三支基层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总则》新增条款解读

甘肃中公教育 2018-02-06 16:53:15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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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基层考试公告暂未发布,根据历年甘肃三支一扶考试特岗教师考试以及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考试的考试公告,笔试内容均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比较好的备战三支基层考试,甘肃中公教育为大家整理了公共基础备考资料,甘肃中公教育祝您考试顺利。

一、背景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解读】根据背景可以考查两道题目,第一题:《民法总则》的时间,是2017年3月15日。第二题:《民法总则》的生效时间,是2017年10月1日。所以考生复习时要注意时间和生效时间的不同。

二、内容变化

与《民法通则》相比,由原来的9章增至如今的11章,由原来的156条增至206条,包括新增条款、修改条款。

三、新增条款之一

在第二章自然人中增加了“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四、法条解读

1.遗产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解读】老强去世,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老强个人遗产分为三份,父亲、母亲和妻子老红各占三分之一。如果老强去世时老红已经怀孕,那么老强的父亲、母亲、妻子老红与胎儿各分得四分之一。

2.接受赠与:纯获利益行为

【解读】祁同伟给市长送红包,结果把红包送给了市长儿子,临出门的时候看见市长夫人怀孕了,于是又送给腹中胎儿一个红包,此时胎儿可以接受赠与,具备民事权利能力。

3.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解读】没有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只具有继承权、受赠人的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4.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读】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法定解除条件):(1)出生时死体,自始不存在。(2)出生时活体,自始存在。

例:武大临死前立遗嘱,给弟弟武松10万元,给小潘8万元,给小潘腹中的胎儿2万元。小潘给胎儿起名为小庆。之后,武大去世。遗产的处理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1)小庆如果出生时为活体,那么由小庆继承2万元。

(2)小庆如果出生时为死体,2万元归属武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潘继承武大的2万元。

(3)小庆如果出生后活了3分钟之后又死亡,2万元归小庆所有,但小庆又死亡,那么由小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母亲小潘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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