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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5.30)

甘肃中公教育 2019-05-30 11:46:18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已结束,有些考生已经开始备考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了,备考阶段除了应用教材和大纲之外,也需要适当的做些习题来进行巩固,甘肃中公教育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习题,大家每天动手练习检测自己的学习成果,每天都有新收获,望大家继续努力!

1.(单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

A.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中外合资企业

B.发放不动产权证的单位

C.借款合同担保人

D.技术合同的鉴定人

2.(单选题)北京的甲公司与法国的乙公司在巴黎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所载价款为6 000万元人民币,增值税税额为960万元,合同价款与增值税款分开列明。已知,买卖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回国履行合同时应缴纳印花税( )万元。

A.1.8

B.0

C.0.9

D.2.088

3.(单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

A.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B.合同的担保人

C.合同的证人

D.合同的鉴定人

4.(单选题)下列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金额为计税依据

B.财产保险合同以保险费为计税依据

C.营业执照以注册资金为计税依据

D.商标注册证以件数为计税依据

5.(单选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签订购销合同,则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凭证生效日期

B.合同书立、领受时

C.发出原材料的当天

D.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

参考答案

1.A。

题目解析:订立、领受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中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选项A中外合资企业是加工承揽合同的签订人,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选项C、D借款合同的担保人与技术合同的鉴定人,不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选项B权利、许可证照(含不动产权证)印花税的纳税人为领受人,发放人不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

考察点: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2.A。

题目解析:买卖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本题中,合同中价款与增值税税款分开列明,则以合同所载价款6 000万元计算印花税即可,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6 000×0.3‰=1.8(万元)。

考察点: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3.A。

题目解析: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考察点: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4.C。

题目解析:选项A、B均符合法律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选项C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D符合法律规定,权利许可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和专利证)按照件数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考察点: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5.B。

题目解析:根据印花税的法律制度的规定,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考察点: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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